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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沙市开福区澜北湾保安恶意殴打业主事件详细经过
施暴者:袁虎(澜北弯保安) 袁军(袁虎其亲属)(以及8人以上的保安团队)
受害者::杜侃 长孙海刚 王正红
2007年12月6日晚,6点左右,我和同事从公司回公寓休息,下楼经过保安亭,被保安袁虎用黑色疑似警棍物体强行拦住,让我们拿出身份证给他看看!并很不客气的用该(警棍)指着我和同事(长孙海刚)的脸进行恶意的挑衅,并且用极度野蛮的言语进行攻击。(漫骂我们全家都是傻B。)
我们说:请不要用警棍指着我们.你们保安的规章制度那一条说可以这样对业主?什么态度,你们是不是想打人?
保安(袁虎)当即挥动警棍向我头部猛击,我用右手护头,他又用右脚将我踹倒在地.骑在我身上一阵拳打脚踢,幸好被周围群众拉开。
我起身便立刻拨打110报警电话求助。
这时打人的保安-----袁虎亲属(袁军)随即赶到,冲向我们,并威胁我们。
此时,我们公司领导,王正红下楼看到我们满身是土,便问发生什么事情!
我们说保安殴打我们。
(袁虎和袁军一边叫嚣说:“是我们打人。”)
我们领导就问保安:“你们凭什么打业主,你们有什么权利!”
话还没说完,这时后来的袁军和袁虎不由分说,就冲我们领导王正红拳打脚踢(造成头部,鼻子,眼睛,嘴巴出血)。我们见状立即去拉开袁虎和其同伙袁军,谁知袁虎又将我踹倒在地,对我头部用警棍重击。我起不来身,则只能用手护头部。最后他被群众拉开,我才能起身!此时,我同事,长孙海刚在拉开袁军的同时也被其用拳头在头部猛击。(此刻,我便说:警察来了。他们才被周围群众拉开,我们才得救,否则后果不堪设想!)
我又第二次拨打了110报警电话进行求助。
然后又冲上来一群保安。一个穿黑西服男子(不知是不是保安领导),上前对我们进行恶意的威胁。声称大不了不要这份工作了“也要打死我们!”
此刻,警察幸好赶到。问谁报的警?我说:“我!”保安一方却说是他们,警察便立刻站到保安一边。此时旁边有个群众说是我们报的警!保安才没有得逞!
袁虎一伙人还在旁恶狠狠的对我们用湖南叫嚣着什么,并用警棍指着我们,并威胁要小心点!(警察在他们还赶如此的发威?人和动物的不同完美的体现!佩服!佩服!)
警察最后带我们去派出所,了解情况!
此小区(开福区澜北弯),发生保安殴打业主事件已经不是一,两起。事件性质极其恶劣凶悍!身为业主聘请的保安是来保护业主安全的!不是让保安来殴打业主的,并带有黑势力现象的雏形-------一呼而起,全体出手,并有保安领导对其庇护。而且对业主进行威胁恐吓!现在已经是法制社会、和谐社会。全民都要懂法。普法。身为保护小区业主人身财产安全的的保安却劣迹斑斑,怎么能让业主们放心?甚至更要威胁到业主的人身安全!即使我们是外地人,可是是来给湖南长沙人民来建设家园的!来造福长沙人民的。今天这保安殴打外地业主事件,让我们很寒心!今天是我们。明天会是谁呢?以后谁还愿意来湖南长沙来投资呢?
这次事以后,我想我一生也不会在来湖南工作学习,并且会告戒所有身边的朋友以及我的孩子和亲人,告诉他们湖南真的很危险。尤其是保安。!不是有句话么-----远离毒品!我想这句话可以换成“远离湖南,远离保安”则更为贴切一些!
去开福区芙蓉北路派出所其间,派出所民警态度不好,做笔录时候民警邓平让我把‘傻B’二字写出来。我说:“您就用‘傻B’代替即可”可是他却很不高兴的说:“笔录不能这么写,干脆就不要傻B。用傻就可以了。”我坚持说:“傻和傻B是不一样的性质!如果这样的话,我就不签字,也不走了!”他实在没办法搪塞我说:“出去问问领导”最后回来他便改成“傻B”他然后让我看笔录无误的话就签字按手印!我发现他居然把(保安):“袁虎是用警棍打的我们”却偏偏写成“塑料警棍”我坚决不签字!最后他实在没办法才改成“橡胶警棍”之后我发现该民警居然把“凭”什么的凭字都写错。便纠正他,他还很不高兴的说:“这个没关系!”我就说:“那我为什么把傻B。让您用傻B的B用字母来代替,你为何说不行?敷衍我?搪塞我?”他言语含糊!
哎。派出所民警“德智体”都不发达!怎么来维护治安?保护合法公民的权益?而且还用湖南当地话对我询问!我想身为国家维护治安的“警察叔叔”是不是也该普及普通话了?主动的承担精神文明和素质文明建设呢?至少也是从态度给人一种值得信任的感觉吧?态度很重要,尤其是公安部门!如果态度不好的话,会让我们公民感觉有“警匪一窝的感觉”
公安部门也要对保安机构和从事保安职业的人员进行不定期的监督和培训,要建立一个完整的保安系统的法律章程来约束保安的权限和执行范围(并要明确说明)
经常看新闻某某地区保安殴打业主或民工!让人心寒。没想到我们居然在湖南省长沙市开福区澜北弯小区被保安群殴!事件如此恶劣,更是让我们体会到保安行业的不受监管。并且湖南长沙市开福区芙蓉中路民警的态度也不好。并且文化涵养很低,连“凭”字都会写成“平”!让我们这些平头百姓很心(这些警察叔叔究竟是怎么选拔的?)。我当时做笔录说(保安)袁虎是用警棍打的我们。该民警却偏偏写成“塑料警棍”大家想想塑料警棍和警棍有什么区别?“塑料警棍”和“警棍”有着天壤之别!最后他实在没办法才改成“橡胶警棍”真是天下“#¥一般黑啊!!!”我们平头老百姓是什么?纳税人,也是公民啊。!!“警察叔叔,请你们态度好一点哦!我们怕警察!”写书面记录的时候拜托用点心,不要出现错别字!连小学生都不会犯的毛病“警察叔叔犯的话就不怎么好玩了。您说对吗?警察叔叔?”
我希望保安监管部门对保安行业进行不定期的监管和审查,而且要对他们的权利和只能明确的说明,并向媒体开发布会申明!
更加希望“警察叔叔们都要用文明,客气,礼貌的态度来接待当事人!并且做笔录的时候千万别出现错别字!”这样才能对得起“警察叔叔”这四个字!
否则很老的儿歌:“我在马路边,拣到一分钱,马上交到警察叔叔手里面”的歌词就该变变了~~!
本来我们就是外地人在长沙工作,却碰到如此的本地保安,“本地警察叔叔”而且警察叔叔不说普通话,我觉得湖南的“警察叔叔是不是该去学习普通话了?你们不讲普通话,我们外地来建设湖南长沙的公民,很没安全感哦!”没一个不让我恐惧的。那是相当的害怕!
湖南长沙太可怕了。超女!快男!保安!警察叔叔!“非一般的城市啊!”
恶事每天发生,正义各有不同!(湖南长沙让我恐怖,害怕的城市----已被列入黑名单!)
“这样的城市,这样的治安敢问哪个外地客商和国际友人敢来投资!”
受害人:杜侃 长孙海刚 王正红
(上述文字由本人—杜侃记录发表!以下是本人的联系方式MSN。EMAIL和BLOG地址)
QQ:270006202
MSN:mrdodoo@msn.com
EMAIL:mrdodoo@msn.com
BLOG:http://mrdodoo.blog.163.com
2007年12月7日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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