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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艾弗森传(2):橄榄球少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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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秋,枫
时间:
2010-5-17 21:31
标题:
艾弗森传(2):橄榄球少年
本帖最后由 秋,枫 于 2010-5-18 08:19 编辑
艾弗森传(2):橄榄球少年
2001年,美国橄榄球联盟(NFL)的亚特兰大猎鹰队,在美国橄榄球大联盟选秀会上以状元签选中了四分卫迈克尔-维克。记者们纷纷问这位爷:“您和阿隆-布鲁克斯哪个才是老家新港出过的最好四分卫?”维克一笑:“都不是,咱老家出的最好四分卫,现在打NBA呢。”他指的是阿伦-艾弗森。这是阿伦-艾弗森少年时最爱的运动:只要有空,他就会把时间消磨在橄榄球场上。没有护具,场地危杂,都没法阻挡他去寻求刺激。每场比赛,他会在进攻时长传指挥或亲自跑动,在防守时拼力阻截对方。在开球时,他需要独自带球向对方腹地冲刺,在被那些怪物们——合计重量不啻为一卡车大肥猪——按倒前跑得越远越好。他爱上橄榄球的过程顺理成章。他没机会在少年时接触公子哥儿们喜好的高尔夫球,也不可能好整以暇地摆弄球杆去对付桌球。橄榄球是美国街头巷尾最热烈的运动。碰撞、冲刺、斗智斗勇、瞬间决胜负。他是在枪械与毒品的街区长大的,子弹在窗外飞过时,死亡离他曾经只有几厘米。他什么都不怕。只有橄榄球这样刺激的运动,才能点燃他的血液。面对列阵而来的敌人,他一个人独对,把他们甩在身后,在倒地前扑过码线,然后起身嘲笑大个子,对他们做鬼脸,看他们面红耳赤。这是他的最大乐趣。
他的朋友被街区的罪恶不断吞噬,因此,他习惯了自己一个人。他习惯一个人模拟与全世界战斗的游戏,然后满身大汗和伤痕回家。他的体格并不健壮,但正因为此,他才更爱橄榄球——因为除了打架之外,他还能把握橄榄球场上的机会来对抗更健壮、更凶恶的对手,然后战而胜之。
他的母亲和他的街区,教会了他丛林法则——丛林中的动物不懂得怜悯,只有弱肉强食才能生存。而他,就是在这残暴、智慧、弱肉强食的运动中获得了生活下去的乐趣。也在这项运动中,无意间,他获得了一些能力。在四分卫位置上,他学会了迅速决策、快速突袭和灵巧躲避对手,就像一只飞鸟逃避群兽的围击。在角卫位置上,他学会了捕捉球飞翔的线路,学得了纠缠对手的韧劲。在接球回跑的位置上,他更学会了末日狂奔的一往无前、始终不渝。在橄榄球中,他变成了一头眼光锐利、快似闪电,同时又坚韧不拔的猛禽。
速度、强韧、扼杀对手、末日狂奔、弱肉强食、你死我活。这些字句,随着橄榄球刻进了阿伦-艾弗森的灵魂之中。
作者:
kingwinter
时间:
2010-5-18 00:28
我比较感兴趣这个
作者:
kingwinter
时间:
2010-5-18 00:29
我还有他高中橄榄球队 集体照的图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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