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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莫让“潜规则”砸了高校的牌坊 [打印本页]

作者: tyy579    时间: 2009-8-16 23:12
标题: 莫让“潜规则”砸了高校的牌坊
中央音乐学院70岁博导梁某自曝与一名邹姓考博女学生发生肉体关系,并收受10万元贿赂。最终该女学生未如愿上博,老教授遂向校方纪检部门坦白。目前,校方已取消该博导招生、教学和学术的权利。(8月15日《新京报》)

假如邹姓女生被顺利录取了,结果又会怎样?高校“肉体交易”,这种现象难道仅仅是孤本吗?

即使难以置信,我们也真得面对接连发生在高校的“潜规则”。去年,国内某知名门户网站对100名艺校女大学生随机调查,显示有不少遭遇过“潜规则”;同样发生在去年的中国政法大学的弑师案,付成励为何要弑师?其中一种说法就是其女友在保送读研期间被该老师“潜规则”,虽然真相至今未曾揭开,但这种说法也并非不可能。近日,宁波某高校应届毕业女生,自称大三时遭教授性骚扰,并断然拒绝了做其情妇的要求。大四毕业之际,女生论文经过两次答辩均未通过,该女生怀疑教授从中作梗。(8月4日《现代金报》)

透过这些不难发现,高校导师、教授沦陷权色交易、学术敛色绝非个例。据报道,中央音乐学院的梁教授在中国近现代音乐史研究造诣很深,曾在《百家讲坛》出镜,却在年至70高龄之际倒在肮脏与龌龊“潜规则”之下,实在是个令人错愕的高校教授师德丧失的丑陋事例。

按理说,高校被誉为“象牙塔”,本该抵制一切与师德与荣誉相逆的行为,把捍卫立(校)身尊严与人(校)格视为最高追求,为什么也会滋生肮脏、龌龊的潜规则?为什么越是令人尊崇与敬重的人越要刺痛世人的神经?假如连高校也彻底失信于世人,那又将是一种怎样的悲哀?

所以,必须对高校导师、教授权利与职务便利严格规范与监督,对俯身潜规则者严厉查处,必要情况下可吊销其执教资格甚至终身不得从教,千万莫让肮脏、龌龊的“潜规则”砸了高校的牌坊。
作者: 小财    时间: 2009-8-16 23:19
人都70了 。。。还搞。。。。{:167:}
作者: 我来自天堂    时间: 2009-8-16 23:33
这是怎么回事呢
作者: 明月奴    时间: 2009-8-17 00:14
今天刚看到。
作者: 灰太狼    时间: 2009-8-17 09:44
无耻,无耻,无耻
作者: dongke    时间: 2009-8-17 09:53
哎~~~~~~~~~~~
中国啊中国
金玉其外败絮其中
作者: 我来自天堂    时间: 2009-8-19 09:02
搞半天,什么是 潜规则啊 ?
作者: HQHQ    时间: 2009-8-19 12:10
潜规则,顾名思义,就是不能说的那个么~~~
作者: 我来自天堂    时间: 2009-8-26 00:10
8# HQHQ


直接暈倒
說了還是等於沒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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