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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未央区人民政府关于学府南路拓宽改造的通告 [打印本页]

作者: [水蓝]    时间: 2009-6-15 20:35
标题: 未央区人民政府关于学府南路拓宽改造的通告
学府南路即为联接陕西科技大学、西安工业大学、西安医学院三校南围墙外的城市道路


西安市未央区人民政府
关于学府南路拓宽改造的通告
未政告字〔2009〕13号
    为改善城市形象,提升城市品质,加快经济社会发展,根据我区2009年城市维护建设项目投资计划,区人民政府决定对学府南路实施拓宽改造。为确保工程的顺利实施,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学府南路拓宽改造工程范围:该路位于陕西科技大学南侧,由辛王路至陕西科技大学西侧规划路,道路全长2300米,红线宽度100米。具体范围以规划定点图及测量成果表为准。
    二、拆迁人是西安未央区投资有限公司;拆迁组织实施单位是西安市未央区建设局;拆迁具体实施单位是项目所在辖区的街道办事处;被拆迁人是在拆迁范围内房屋及其附属物的所有人。
    三、自本通告发布之日起,任何单位、组织或个人不得在学府南路拓宽改造工程规划红线控制范围内圈地、新建、扩建、改建建(构)筑物,不得突击栽植果树、苗木、挖沙取土、倾倒垃圾及实施其它有碍工程建设的行为。
    四、本通告发布后进行的建设及突击栽植的果树、苗木一律不予补偿。
    五、自本通告发布之日起,对拓宽改造范围,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暂停核发营业执照,有关部门暂停办理房屋及其附属设施的新建、改建、扩建及改变房屋的使用性质等手续。
    六、学府南路拓宽改造工程规划红线控制范围内,凡未经有关部门批准建设的建(构)筑物均属违法建设,不予补偿。自本通告发布之日起,须无条件自行组织拆除,并在规定时限内拆除完毕。
    七、学府南路拓宽改造工程红线控制范围内的单位、组织和个人要顾全大局,积极支持城市建设。相关街道办事处、村委会与有关部门和单位要密切配合,共同做好征地拆迁动员及组织实施工作。
    八、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阻止、刁难拓宽改造工程的实施,对阻碍工程实施及工作人员执行公务的,由公安机关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有关规定处理;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九、学府南路拓宽改造工程征地拆迁工作,接受群众、社会的监督,如发现违法事实,请公民、法人及其它组织向政府有关部门反映。举报电话:029-86263303(未央区建设局)。
    十、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并开始放线、摸底、评估工作。
二○○九年五月二十五日  


[ 本帖最后由 [水蓝] 于 2009-6-16 09:09 编辑 ]
作者: lichao_2007    时间: 2009-6-15 21:34
挺好,学校可以开后门了!~
作者: [水蓝]    时间: 2009-6-16 09:10
原帖由 lichao_2007 于 2009-6-15 21:34 发表
挺好,学校可以开后门了!~



这条路位于学校的南围墙外,还不是学校西面的那条,所以正门暂时还是无法开!北边的这个已经使用的门本来就是侧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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